收缴贪官的赃款,没收不义之财,这样的举措是可行的!
某些人凭借自身便利条件,如割韭菜一般,一茬接着一茬地谋取私利,不是大肆收钱,就是疯狂敛财,一心把自己的腰包填得满满当当。
这些人无疑是损公肥私,且已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境地。那么,怎样才能让这些人原形毕露,让他们把贪占的钱财吐出来呢?
对于财物而言,像房屋、舰船、飞机等,只要进行实名登记,再结合对方收入,查看收支是否平衡,进而采取相应措施。
处理赃款的办法就更好说了。记得曾有人提议,更换人民币样式,所有纸币持有者(包括公私单位)都必须到银行兑换,并登记造册,超过一定期限纸币作废。如此一来,一些贪官或非法所得者便会浮出水面。
这种做法虽不能说完全光明磊落,但也是无奈之举。
您觉得这样做可行吗?会被采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