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今天发布批复,同意赤峰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
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在2026年4月15日发布批复,同意赤峰大学章程修正案(2026年核准稿)。
赤峰大学章程修正案2026年核准稿将序言修改为:“赤峰大学的前身是赤峰师范学校,创建于1957年,先后更名为昭乌达盟师范专科学校,赤峰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赤峰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赤峰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赤峰分校,赤峰卫生学校,内蒙古幼儿师范学校合并成立赤峰学院。2008年,赤峰艺术旅游学校并入。2006年2月更名为赤峰大学。”
将第二条调整为第三条,修改为:“学校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赤峰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管理体制由内蒙古自治区和赤峰市共建共管,以赤峰市管理为主。”
删去了第九条,第十条,增加第七条和第八条:
第七条学校主要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以本科生,研究生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留学生教育、职业教育、继继续教育等教育服务。
第八条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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