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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因观点争议,否定公众人物合法代言权利 近日,胡锡进为沃尔沃汽车代言一事,在网

莫因观点争议,否定公众人物合法代言权利

近日,胡锡进为沃尔沃汽车代言一事,在网络上引发不小争议,不少人不分青红皂白便出言反对,对其大肆批判。在我看来,这类声音毫无理性,纯粹是为了批判而批判、为了反对而反对,完全站不住脚。

胡锡进发文表示,做新闻求新求快,开车则求稳求踏实,沃尔沃是在追求安全品质。
关于车这点,老胡说的没问题,沃尔沃车的确算是世界上最安全的之一,尤其是XC90这款,几乎能达到零死亡率。

4月14日是沃尔沃成立99周年的“生日”,包括蔚来、理想、零跑、问界、享界、吉利、领克、雷克萨斯、梅赛德斯-奔驰、宝马、奥迪、林肯在内的多个品牌送上祝福。按理说这样一个大喜的日子,上个热搜也实属正常,但让网友们没想到的是,这次沃尔沃上热搜是因为请了“资深媒体人”胡锡进。

做新闻求新求快,开车则求稳求踏实,沃尔沃是在追求安全品质。
关于车这点,老胡说的没问题,沃尔沃车的确算是世界上最安全的之一,尤其是XC90这款,几乎能达到零死亡率。

胡锡进作为资深媒体人和意见领袖,其合作进一步扩大了沃尔沃在关注社会时事的中老年、体制内人群中的影响力。当然,虽然胡锡进目前知名度非常高,但是也存在一些争议。有网友就认为邀请胡锡进是存在一定风险,如果翻车的话,可能会对汽车品牌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不可否认,胡锡进作为公众人物,过往的诸多观点在舆论场中备受争议,不同群体对其评价褒贬不一。我也多次发文批评过老胡的观点,也曾赞扬过他的一些文章。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因其观点存在分歧,就剥夺他作为普通公民参与合法商业活动的权利。公众人物首先是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身影响力开展商业代言,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常行为,本就不该被无端指责。

判断公众人物代言是否合理,核心标准从来不是其个人争议,而是代言行为本身是否合规、是否诚信。只要胡锡进的代言内容真实客观,不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如实分享产品体验,不夸大、不隐瞒,那么这份代言就无可指摘。商业代言的底线是诚信守法,而非个人立场的绝对一致,用个人喜好去否定合法合规的商业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偏见。

反观网络上的部分反对声音,并非基于理性思考,而是带着先入为主的抵触情绪,将对其观点的不满,迁移到其正常商业活动上。这种为了反对而反对的态度,不仅蛮不讲理,更会让舆论陷入非理性的对立之中。我们可以不认同他人的观点,可以对品牌代言人选有不同看法,但不能突破法律与理性的底线,肆意否定他人的合法权利。

每个人都有表达不同意见的权利,但理性讨论才是舆论场该有的模样。对待胡锡进代言一事,不妨多一分客观,少一分戾气,守住法律与诚信的评判标准,摒弃盲目批判的戾气,才是看待此类事件的正确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