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山东济南,63岁男子花69元参加登山活动,登山后,男子脱离55人的队伍去爬野山,不慎失足摔下山坡身亡,事后,男子家属将登山组织者告上法院,索赔30万元。法院判决结果让组织者始料未及。
事情发生在山东济南,63岁的男子平日里就喜欢登山,闲下来的时候,总会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户外徒步,享受山间的乐趣。前段时间,他看到一场登山活动招募,费用只要69元,还是AA制,便毫不犹豫报了名,加入了这支55人的登山队伍。
活动组织者提前组建了临时群,明确告知了登山路线、集合时间,还特意强调,户外活动有风险,报名需谨慎,全程不能擅自离开队伍,要听从领队安排。除此之外,组织者还为所有参与人员投保了短期户外旅游保险,做好了基础的安全保障。
登山当天,55名参与者乘坐大巴车抵达济南章丘的登山起点,下车后跟着领队有序出发,一路上大家相互照应,氛围十分融洽。63岁男子精力不错,一直跟在队伍中间,没有出现任何不适,全程也都遵守着活动规则,没有擅自行动。
可就在登山行程过半,队伍准备前往集合点休整时,男子却悄悄脱离了大部队,和另外4名同伴一起,转向了旁边的野山。那片野山没有固定路线,山势陡峭、路面崎岖,布满了碎石和杂草,平时很少有人涉足,隐藏着不小的危险。
组织者和领队全程专注于带领大部队前行,加上参与人数较多,一时没能发现有5人脱离队伍。而脱离队伍的男子,丝毫没有意识到野山的危险,只顾着探索未知的山路,一步步朝着陡峭的山坡攀爬,丝毫没有留意脚下的路况。
下午3点左右,意外突然发生。男子在攀爬野山的过程中,脚下一滑,不慎失足,从十几米高的山坡上摔了下去,当场失去意识。同行的4名同伴吓得惊慌失措,赶紧上前查看,发现男子伤势严重,便立刻联系了活动组织者。
组织者接到消息后,不敢有丝毫耽搁,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报警电话和救援电话,随后迅速赶往男子失足的地点,配合救援人员开展救助工作。遗憾的是,经过全力抢救,男子还是没能保住性命,最终不幸身亡。
事发当晚,组织者就将投保的保险信息发送给了男子家属,协助家属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可让组织者没想到的是,男子家属在处理完后事之后,竟将他告上了法院,认为他作为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索赔30万元。
组织者十分委屈,他认为自己已经提前告知了安全风险,安排了领队,还投保了保险,尽到了应尽的义务。男子是擅自脱离队伍,主动去爬危险的野山,才导致意外发生,责任应该由男子自己承担,自己不应该赔偿。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家属坚持认为,组织者没有及时发现男子脱离队伍,也没有对野山的危险进行明确提示,存在管理瑕疵;组织者则辩称,自己已经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男子的意外是自身过错导致。
经过详细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这个结果让组织者始料未及。法院认定,男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脱离队伍爬野山,自身存在主要过错,需承担主要责任;组织者存在轻微安全保障瑕疵,酌定承担5%的赔偿责任,赔偿4.6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组织者不服提起上诉,可二审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一场69元的登山活动,最终酿成悲剧,家属索赔30万,最终只获得4.6万余元赔偿。这场官司,没有绝对的赢家,只有无尽的遗憾和争议。
有人觉得组织者委屈,也有人认为家属的诉求合情合理,双方的分歧从未停止。男子的意外,是自身的疏忽,也是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这场看似简单的登山纠纷,也给所有户外爱好者和活动组织者,敲响了安全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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