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发小,当年死活不肯读书,把笔一扔就进了厂。
第一个月发工资,他拎着两瓶酒来找我,脸涨得通红,把钱往桌上一拍:“哥,看见没?这才叫自由!”
我看着他那几张皱巴巴的票子,没吱声。
后来,他换了很多地方。去过机器轰鸣的车间,去过油烟呛人的后厨,也去过尘土飞扬的工地。他总说,比坐在教室里强。
可渐渐地,他找我喝酒的次数越来越多,话却越来越少。
有一次,他干活慢了点,被老员工指着鼻子骂,他刚想顶嘴,对方一个眼神扫过来,他嘴巴动了动,又把头低了下去。
还有一次,老板找了个茬,扣了他两百块钱。他拿着工资条,手都在抖,却连冲进办公室的门都推不开。
那天晚上,我们俩喝了很久,他抓着酒瓶,眼睛里全是红丝,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哥,我现在才明白,在外面,人要是没本事,连腰杆子都直不起来,谁都能上来踩你一脚。”
想还手,兜比脸还干净。
想走人,明天就得饿肚子。
想回头,学校的大门早就关上了。
那一刻,他才彻底看懂了。
当初他扔掉的不是课本,而是规则的保护。当他走出校门的时候,外面根本没有道理可讲,只有拳头和规矩。
所以说,为啥要拼了命读书?
不是为了光宗耀祖,也不是为了给谁看。
就是为了有一天,当别人无缘无故给你一巴掌的时候,你兜里有钱,心里有底,可以站直了,不带一丝犹豫地还回去。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