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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小偷偷摩托车被发现,慌不择路摔残,起诉车主赔偿30万!法院一审判决车主

湖南岳阳,小偷偷摩托车被发现,慌不择路摔残,起诉车主赔偿30万!法院一审判决车主赔偿11万!车主不服气:“一个小偷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受伤,竟然还能向受害者索赔?这是否意味着"坏人"反而能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获益?”而二审判决截然不同!

2020年6月,湖南岳阳深夜,一个叫付涛的男人撬开了徐鑫焱的摩托车锁。他刚骑出去没多远,就被车主发现了。

徐鑫焱二话不说,开车就追。付涛听到后面的引擎声,心虚得要命,踩死油门狂逃,转弯的时候一个失控,连人带车摔进路边。

骨折,十级伤残。

本来这事到这儿也该完了,贼跑路摔了,活该。可没想到,付涛伤好了之后干了一件让所有人都傻眼的事:他直接把徐鑫焱告上了法庭,张口要30万赔偿。

理由是:你追我,我才摔的。

这逻辑荒唐到什么程度?打个比方,小偷偷东西的时候自己把手夹了,然后跑去找失主索赔,理由是“你家柜子太硬了”。

徐鑫焱彻底懵了。更让他崩溃的是,一审法院居然支持了这套鬼话。

岳阳某区基层法院的判决书写得振振有词:追车没保持安全距离,车主有过错,得赔11万。

11万。一个偷东西的人,在逃跑过程中自己摔残了,居然能从失主那里拿到11万。

这消息传出去,舆论直接炸了。大家都在问同一个问题:以后谁还敢追贼?

付涛不是傻子。他前科累累,在里面蹲过好几次,太清楚“程序里有缝隙”这件事了。他赌的就是:如果逃避抓捕时受伤能换来经济赔偿,那犯罪的逻辑就彻底变味了,偷成了赚,跑了更赚,摔了还有人兜底。

一审判决的11万,就是对他这套算计的“验证”。

徐鑫焱当场就炸了。他直接上诉,甩出一句话:小偷干坏事时受伤,还能向受害者要钱?这不是让坏人靠自己的违法行为发财吗?

岳阳中级法院接了这个案子,重新审理。

二审法官脑子很清醒。他们还原了事情的完整经过:付涛骑着偷来的车狂逃,徐鑫焱在后面喊停下,付涛不但不停,还加大油门冲。拐弯的时候想躲开追车,结果车失控摔了。

二审法官一针见血:这根本不是普通交通事故,这叫正当防卫。

偷车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徐鑫焱追车是为了夺回自己的合法财产,属于制止犯罪。他没有设陷阱,没有动手,行为也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凭什么要赔?

二审直接撤销一审,驳回付涛的全部诉求,徐鑫焱一分钱都不用赔。

从30万到11万再到0元,这个数字落差背后,是司法对一件事的鲜明态度:法律不给违法行为埋单,也不让守法者替坏人背锅。

其实这类案件不是孤例。这几年全国各地冒出过多起类似的事情:小偷偷东西时跳窗摔伤,偷菜逃跑时摔伤,最后法院都判了驳回。逻辑都一样:违法者在先,受害者的自救和防卫是合法的,根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每一起这样的判决,都在给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面对不法侵害,勇敢制止不用怕,法律给你撑腰。而那些想靠“自伤”来讹钱的,趁早打消念头,这条路根本走不通。

回到开头那个问题:车被偷了,你追不追?

二审用判决给出了答案:追,放心追,法律给你兜底。

信息来源:中国长安网 2020-06-1700:00 小偷被失主驾车追赶致伤反告失主?法院:旗帜鲜明为正当防卫行为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