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得漂亮!”广东,一37岁女子带着80000元现金,开车刚出车库,就被3个埋伏的男子打劫,一男子手持铁棍砸破车窗!
2008年某个凌晨,顺德某小区车库。
37岁的龙女士刚发动车子,副驾驶座上躺着一个黑色挎包,里面装着8万块现金和生意往来的票据。天还没亮透,车灯照出去的路上,三个黑影已经埋伏好了。
这不是临时起意,是精心策划的截杀。
铁棍砸碎车窗的声音在凌晨格外刺耳。一个人伸手进来,直接揪住龙女士的头发,另一只手飞快地把挎包夺走。三秒钟,干净利落。他们跳上提前停好的摩托车,油门一拧,消失在夜色里。
龙女士坐在驾驶座上,头发被扯乱,手臂上全是玻璃碴划破的血痕。
她抬头看了看后视镜里越来越远的摩托车尾灯。
然后,她踩下了油门。
车子像离弦的箭一样追了上去。那三个劫匪做梦都没想到,这个刚被吓得脸色煞白的女人,下一秒会像发了疯一样撞过来。龙女士没有犹豫,没有计算撞击角度,她只有一个念头:那是我的钱,我不能让他们拿走。
追至小区绿化带出口处,那摩托车风驰电掣般,转瞬之间,便似要冲破道路的边界,即将绝尘而去。龙女士一脚油门,直接撞了上去。
巨响。碎片飞溅。摩托车被撞得稀碎,三个人像保龄球一样飞了出去。
等警察赶到时,带头的那个已经断气了。另外两个,一个断了胳膊,一个断了腿,躺在地上哼哼唧唧。而那8万块钱呢?一张不少,全被龙女士从地上捡了回来。
事后有人问她:你当时怎么想的?龙女士坦言:“我当时并未有其他杂念,一心所想,不过是将属于自己的钱如数取回罢了。”
此语看似质朴无华,实则一针见血,精准地揭示了整个案子的关键核心,于平淡之中蕴含着直指要害的力量。
案子报到法院,外面的议论炸开了锅。有人竖大拇指,说撞得好,劫匪活该。有人心里打鼓:把人撞死了,这算不算防卫过当?会不会要赔钱坐牢?
法院最后给的答案,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无罪,不用赔钱。
很多人有一个误解:劫匪都跑了你还追上去撞,这不叫报复叫什么?但法律不是这么算账的。抢劫这个事儿,不是抢到手里就结束了,它包括整个逃跑的过程。只要赃款还没被彻底转移,受害者追上去夺回来,这叫正当防卫,不叫事后报复。
法院的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龙女士发动追击的那一刻,抢劫行为还在持续。摩托车还没离开现场,赃款还在视线范围内,她的行为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反击,而不是针对已经完成犯罪的事后泄愤。
换句话说,只要劫匪还没跑远,你就还有追的权利。
那撞死了人呢?正当防卫不看结果严重不严重,看的是当时的情况。龙女士面对的是三个持械的壮汉,刚刚经历了头发被揪、财物被抢的惊吓,你让她在那种情况下精准控制撞击力度、保证只伤不死?这不是在为难好人吗?
法律在这里做了一个价值选择:宁可放过一个可能的“不完美防卫”,也不能让受害者在极端恐惧中变成数学家。保护见义勇为的胆识,比追究一个不可避免的伤亡结果更重要。
这案子是2008年的,为什么2026年2月又被人翻出来刷屏了?因为法院最近重申了这个判决,让它重新站到了聚光灯下。
这一重申,意义非凡。它给所有心存正义却担心被讹的人吃了一颗定心丸:你勇敢保护自己,法律给你撑腰。法官的意思很明白:敢伸手抢钱,就得做好被反击的准备。
说到底,法律不是软柿子。它明明白白地告诉所有人:你可以正当防卫,你可以见义勇为,你不用在保护自己的时候还要精打细算会不会多赔一条命。
正义这东西,有时候需要一点血性。
信源:央广网2026-04-0610:19女子为追回被劫财物致劫匪1死2伤法院认定正当防卫无需担刑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