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四姐就得赔钱?”近日,四川成都,一女子因家中排行老四,被街坊邻居称为四姐,自己开了家卤菜店,也起名为四姐手撕兔。没想到,就这么个招牌,忽然被人索赔了。对方称“四姐”是他们注册的商标,索赔50万。法院判了!
据媒体4月9日报道,刘女士给自己的卤菜店取名为“四姐手撕兔”,这样街坊邻居都知道这家店是自己开的。久而久之,这个名号叫得也越来越响。没想到,因为这个名字,她竟然成了被告。
告她的是扬州的一家餐饮公司,他们名下有一个名为“四姐”的商标,在餐饮住宿、广告销售和方便食品这三大类使用。他们认为,刘女士的店铺名、招牌、包装等地方,大量使用了“四姐”这个名字,侵害了他们的知识产权,索赔50万元。
刘女士觉得自己很冤,她被街坊邻居叫四姐都好几十年了,自己的店怎么就不能叫这个名字了。她觉得对方是恶意的,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且给自己赔偿6万元。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二者服务类别不同,没有混淆的可能,商标显著性也弱,认定刘女士不构成侵权,驳回了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网友看后表示,刘德华都没打赢的官司,“四姐”就能打赢了?这家公司摆脱不了恶意索赔的嫌疑。同时也有不少人提出了疑问,这种名字太普遍了,真的适合被注册成商标么?
信息来源:《叫“四姐”有错吗? 卤菜店因这两个字被索赔50万! 法院判决不侵权 网友:以后是不是“大哥”“二姐”都不叫了》风芒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