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该是生命摆渡者的救护车,却沦为了利益地输送者,深圳的这起因为救护车截单,而耽误抢救致病人死亡的事件,真的是让人恨的牙痒痒!
事发去年8月5日凌晨,深圳54岁的张女士,因为腹痛家属打120急救,而抵达现场的深圳健安医院急救站工作人员,他们却无视调度指令,把张女士拉到了自己所属的医院。而在患者情况十分紧急,医生已经给出建议转院治疗前提下,仍旧是拖延了将近8个小时,最终在家属强烈要求之下,才将患者转到了原本应该送去的医院。可此时病人已经情况危急,最后就是抢救无效而死亡。一个原本不太要命的病,却因为抢单而耽误急救时间,最终导致患者丧了命!
所以这起悲剧的背后,根本就不是意外,完全就是一场人祸。而面对这样的严重后果,涉事的医院只是被罚款7.6万元,暂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6个月。而且在通报中还可以明确看到,这家医院不是第一次违反急救调度指令。可就是这样一个唯利是图,把人命不当回事的医院,公然违反调度指令的医院,竟然曾连续7年获评深圳市急诊急救综合考核"双A先进单位"。所以这就让人感觉到十分的荒唐和讽刺!
而纵观这家医院荒唐的背后,无非是四个字:利益驱动!其实这四个字看似简单,却隐藏着两大隐患,一个是很明显这家医院的行为,就是违规行为,可他们却无视规定,这说明利益的巨大化,早就已经超过了,他们所需要承担的后果。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只是罚款7.6万元,以及暂停急救服务,能让他们吸取教训吗?我看很难!只要是这个利益仍旧存在,他们还会铤而走险,只不过以后会更加小心一点。
而且这类现象是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因为当时情景地危急性,患者这边往往是处于被动地位,所以他们往往成为被宰的对象,并且由于关系的不对等性,以及维权的难度很大,所以只要不出现这种患者死亡事件,家属基本上就是只能自认倒霉。包括这起事件也是一样,如果不闹出人命,家属根本不会追究的。受害者以及家属的沉默,处罚的力度不够,都是在无形之中,助长这类现象。
另外一个就是,医疗服务的市场化的隐忧,一旦开放医疗服务,将其市场化,就会导致一些过度医疗,甚至无底线医疗的存在,这起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所以要想真正杜绝类似荒唐事件的发生,在于对一些违规主体的严重惩罚,比如这起事件,能不能永远吊销其医疗急救服务资格?能不能追究相应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更在于坚持医疗服务公益的主导性,让医生心无旁骛的工作,不承担销售的责任,否则谁也无法保证,类似的事情不会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