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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发文: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对政法机关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作出明确部署,中国长安网、新华社等官方媒体同步对外解读,释放出对食品安全犯罪依法从严、一查到底的强烈信号 。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中向好,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标准持续提升。但是,食品安全犯罪也出现了网络化、专业化、链条化的新特点。前段时间曝光的“甲醛白菜”“敌敌畏消杀”“药水杨梅”等案件,不法分子为了提高卖相、延长保鲜时间,违规使用违禁药品处理生鲜食品,虽然属于个案,却严重冲击食品安全底线,引发群众广泛担忧。

正是针对这类新情况、新问题,中央政法委出台专门意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明确办案标准,打通执法、司法衔接链条,全方位加大打击力度,守护老百姓的餐桌安全。

一、三大重点要求,明确从严打击方向

根据官方解读,本次出台的《意见》核心提出三方面要求:

✅ 第一,划定重点打击领域与环节

重点紧盯群众高度关切的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品类;同时覆盖生产加工、网络销售、终端餐饮、食品进口全链条环节。
简单来说,就是从田间地头到老百姓餐桌,线上电商直播售卖、线下门店餐饮,只要在食品产业链条上实施违法犯罪的,一律深挖线索、依法严惩,没有例外。

✅ 第二,刑事全流程依法从严,严控缓刑、免刑适用

明确要求从侦查、逮捕、起诉、审判一直到刑罚执行,刑事诉讼各环节全部落实依法从严标准:

依法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适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重判罚

也就是说,对于主观恶性大、危害范围广的黑心商家、团伙主犯,不再轻易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让犯罪分子付出应有的沉重代价。

✅ 第三,重大案件实行督办指导,防止大事化小

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食品安全案件,上级机关通过个案督办、类案指导等方式全程跟进,指导基层办案,提高办案质效,杜绝部分地方出现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况,确保每一起重大案件都查深查透。

二、打通行刑衔接,解决以罚代刑等老问题

《意见》专门强调,政法机关要主动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对接:

1. 推动出台食品安全领域行刑衔接规范性文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检验鉴定、证据转化规则;
2.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管、案件线索双向流转;
3. 着力解决过去部分地方存在的标准不清、移送不规范、以罚代刑、该移送不移送等突出问题。

行政机关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不能简单罚款了事,形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的打击合力。

三、这类新型团伙化案件,是重点打击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不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已经不是单独一家商户作案,而是发展成跨区域、团伙化分工的产业链:有人负责原料采购、有人负责加工、有人专门通过短视频平台、社群对外销售,上下游互相配合,隐蔽性更强。
按照《意见》精神,对于这类团伙案件,办案机关要坚持全链条打击,不仅要查处终端销售的门店,还要向上追溯原料源头、加工窝点,对组织者、出资者、主要骨干一并追究责任。

四、普通群众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该如何举报

如果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发现食品存在变质、非法添加、违规使用药剂、来源不明等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1. 12315市场监管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线索,提供照片、视频、购买记录等证据;
2.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交线索后转相关主管部门处置;
3. 涉嫌刑事犯罪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4. 也可以通过当地政务平台、市场监管部门官方公众号提交线索。

⚠️ 重要提醒:群众依法监督、正常维权受法律保护;但是不能借举报为名实施敲诈勒索、恶意索赔,否则同样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的底线,就是老百姓的生命线。中央政法委出台这份意见,不是一次短期的专项行动,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常态化从严打击。
从种植养殖、加工生产到线上线下销售,全链条持续收紧监管、司法打击的力度,目的就是让不法分子不敢再在食品上动歪心思,用法治筑牢老百姓的食品安全防线,真正守护好千家万户餐桌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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