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建希听到二审结果近乎崩溃,好不容易撑过庭审全程,整个人的表现说难听一点就像丢了魂一样。
韩国前总统尹锡悦的妻子金建希涉嫌操纵股价、收受贿赂等案件,二审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以及罚款5000万韩元(约23万人民币)。
根据现场记者的反馈,庭审开始前,金建希弯着腰、身体踉跄着走进法庭。在法警的搀扶下,她才勉强坐到被告席上,其左胸处佩戴着印有囚犯编号“4398”的胸章。

当听到审判结果时,金建希眉头紧锁,脸色难看,全程低头不语,心态近乎崩溃。而走出法庭时,她再次表现出步伐不稳的样子,与入场时一样,离场时也由法警搀扶。
请注意,这是二审。一审是在今年1月,当时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同时追缴赃款1281.5万韩元,量刑远低于这次的4年有期徒刑,罚款5000万韩元,更是远低于特别检察组提出的“有期徒刑15年+罚款20亿韩元+追缴9.5亿赃款”的方案。
因此在一审判决后,特检组选择上诉,要求法院采取最高的量刑;与此同时,金建希的团队也不服判决结果,选择上诉。
实际上,在涉及韩国高层官员或其家属的重大案件中,控辩双方同时上诉几乎是“标配”动作。
尤其是控方,特检组几乎是必须上诉的。因为按照韩国的法律,如果只有辩方金建希上诉,那么二审法院可以改判无罪、减刑或维持原判,但绝对不能判得比一审更重。

现在二审结果出来了,可以说,特检组实现了预定的目标。“15年有期徒刑+近30亿韩元罚金”,其实就是故意抬高要价,只要法院二审能比一审更狠,其实就差不多了。
这时如果我们回过头来再看一审判决,实际上也就能理解,为什么一审法院的法官只给了一年多的刑期,以及区区约合人民币6万元的罚款。
一审法官也清楚,这种案子必然是要告到二审法院那里去的,自己没必要把量刑抬得那么高,得给二审法院留出操作的空间。
估计不久后双方也都会再次选择上诉,把案子提到最高法院那里进行终审。
韩国实行“三审制”。大法院的终审通常是“法律审”,即不再调查新证据,只审查二审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终审要么维持二审的4年判决,案件尘埃落定,要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视角从金建希转到尹锡悦这里。其实这对“苦命鸳鸯”如今面对的情况是差不多的。目前尹锡悦的两个案子:“妨碍逮捕案”与“带头发动内乱案”,已经分别在今年1月与2月完成了一审判决,前者有期徒刑5年,后者无期徒刑。
随后,跟金建希的案子一样,围绕尹锡悦的两个案子,控辩双方都提起了上诉。
作为辩方,尹锡悦团队这边的要求很简单:全部无罪。他们不承认尹锡悦发动的戒严属于“内乱”,而是基于国家安全需要的行政权力行使。
至于妨碍逮捕罪,尹锡悦团队给出的无罪理由是:动用警卫力量保护总统住所,属于履行宪法赋予总统的安全保障职权,不应被视为犯罪。且相关调查涉及“军事机密”,因此尹锡悦的抵制行为具有正当性。
特检组这边的要求则是:妨碍逮捕罪的量刑从5年翻倍成10年;带头发动内乱罪的量刑从无期徒刑升级为死刑。
本周稍晚些时候,妨碍逮捕案的二审结果就要出炉了,而内乱罪二审的实质性辩论程序,下个月也要开始了。

从金建希案二审的结果来看,尹锡悦估计也是很难通过二审来翻盘了。最终案子进入终审阶段,最多也就是维持原判,对特检组来说,也算是可以给李在明交差了。
相比于金建希,尹锡悦的压力明显更大。他老婆的案子,本质上还是经济类犯罪和受贿问题,而尹锡悦面临的“内乱罪”,在韩国法律体系里属于极其严重的指控。一旦最终被认定成立,基本上不是无期就是死刑。
这里需要补充一下。韩国虽然名义上有死刑,但上一次真正执行死刑还是在1997年,此后历届政府都没有签发过死刑的执行令,死刑犯实际上变成了无期犯,只能等赦免。
当然,这里的关键不在于尹锡悦是否真的会死——就算李在明说过自己“不会赦免尹锡悦”,但考虑到以后的政治影响,他也大概率也不会把事情做绝。

李在明以及特检组的目标,主要还是希望通过死刑的判决,让尹锡悦彻底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
要知道,上一个被判处死刑的韩国总统,是30年前的全斗焕。全斗焕后来虽然被赦免了,但在韩国基本上也属于“历史的罪人”了,放在教科书里是妥妥的负面人物。
另外,如果判处尹锡悦无期,未来新总统上台后,下令赦免的门槛比较低;而如果是死刑,那么即便最终不执行,新总统赦免一个“死刑犯”的政治压力也要大得多。
总之,虽然现在距离终审判决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但尹锡悦夫妇的命运,基本上已经确定了:实际上,当保守派阵营在去年彻底与尹锡悦做切割后,就戒严事件向全体韩国民众道歉后,这对“苦命鸳鸯”就注定无法翻盘了。
文|白玉京 媒体人、观察者网专栏作者